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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项目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5 作者: 点击:

申报教师请于9月8日本周五下午14:00前将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申报书(word版)、佐证材料、推荐报告]纸质版材料(申报书4份,佐证材料1份,推荐报告1份)报送至教学办。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项目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4 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如“指南”之外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重点课题也可申报,但须提前申请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一般课题申报项目具体选题范围参照“指南”,课题名称可做适当调整。一般课题也可自行选题,但每校数量不超过限额的50%。课题采取限额申报,重点课题名额25项,一般课题名额40项,成果形式具体参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
二、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申报两个及以上课题。若在申报之日前有主持立项(在研)的省级教研课题未通过结题验收,不得申报本次课题。团队成员限定在7人以内(含负责人),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课题。
   2.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重点课题负责人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一般课题负责人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另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且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也可作为负责人申报一般课题,但须有2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为长期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教辅人员、教育教学相关领域管理人员或研究人员。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
   3.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应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相关内容,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条件和保障。已列入国家、省(部)级等机构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国家、省(部)级等机构课题类似的,如无新思想、新发展不宜申报。  
三、申报要求和流程

1.一般课题自行选题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2.课题负责人参考立项指南,填写《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3)及《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附件4),学院填写《吉林大学2024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申报书(word版)、佐证材料、推荐报告]发至邮箱jxk@jlu.edu.cn,纸质版材料(申报书4份,佐证材料1份,推荐报告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鼎新楼 A312 室),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9月12日。
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以《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为准。学校根据初评结果组织专家进行终审,经综合评定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联系人:张甜  刘成荫   电话:85166929  邮箱:jxk@jlu.edu.cn.

附件1: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书
附件4: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佐证材料(模板)
附件5: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