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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外专项目(“外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4 作者: 点击:
wenxy 发表于: 2016-06-14 09:44 点击:771

根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工作细则》(组通字〔2011〕4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国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26号)精神,结合前六批外专项目申报评审情况,现就2016年外专项目(第七批)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理念,更大力度实施。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毋滥”的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不断提高引才精准程度。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动态和我国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需求,不断优化引才结构,向“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和战略性产业、核心技术倾斜,重点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研究的人才,加大力度引进企业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要求

  (一)外专项目(长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应至少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申报人应符合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在申报外专项目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华工作;已经在华工作的,来华时间应在一年内。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二)外专项目(短期项目)。申报人应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引进后要求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情况,申报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申报人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三)申报人选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其他资格条件,未作特别说明的,与此前批次要求相同。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日。对有突出成绩或国家特需的人选,可突破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应附破格申报材料。

  (四)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基层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通过后与校人才办商议并签署合同意向书(中英文),再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五)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项目单位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六)项目暂不涉及人文社科领域。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和基层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申报书请由申报人本人用英文填写。“用人单位简介”及“用人单位意见”部分由用人单位用中文填写。

  附件材料(请附目录)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必须提供双方签署、中方盖章的中英文意向性工作合同,由申报人、用人单位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材料);

  4.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

  1.上述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简要情况表、国家外专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2.2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3.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申请人个人陈述视频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播放时间为5分钟左右;文件格式须为“FLV”格式;应有中文字幕。申请人应重点陈述来华工作设想,包括工作目标、预期贡献等。

  五、报送方式

  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一)纸质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将每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入三个独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标明申报单位(吉林大学+单位名称)和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长期或短期项目,专业领域。

  (二)电子版材料报送方式:申报人的所有电子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并以“申报人英文全名+申报单位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夹和电子照片(英文全名请以名在前、姓大写在后的形式填写,如:Anthony Jefferson HILL)。

  (三)请将电子版材料于6月24日前发送至wxyyy@jlu.edu.cn,经初审通过后打印装订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8516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