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2022学年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1 作者: 点击:

项目负责人需在7月14日之前在系统中完成填报。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深化吉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推进学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继承和发扬“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教学传统,面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创新本科实践教学人才培养体系,优化实践教学资源,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校教字〔202113号)及《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53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应坚持“面向一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目标,统筹规划,以项目为依托,深度融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推动实践教学的内涵建设、制度建设、平台建设、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对于本学年申报,学校将重点支持“四新”实验室、实践教学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学科交叉、教研融合、产教融合等创新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分为如下四类:

1.平台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四新”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

2.基本实践教学条件建设类项目。主要为保障本学年实践教学所亟需购置的小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购置、本科教学实验室条件建设等。

3.实践类课程资源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一流课程、实验课程、实习课程及数字化实践教学资源建设等。

4.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面向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践教学改革的智慧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及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论证。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本科培养方案及实践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分析本科教学任务、现有软硬件条件、开放运行现状、仪器设备规范管理及使用效益、存在不足及困难等关联因素,科学提出需求,严谨申报。各教学单位须召开教学委员会进行项目论证。

2.项目评审。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别,组织学校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则列入“吉林大学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库中,将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排序分批予以经费支持。

3.项目执行。通过评审并下拨经费的实践教学建设项目,须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等严格执行。

4.项目验收。学校每学年将组织专家对实践教学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以此作为下一学年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立项和经费资助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吉林大学一流本科实践教学提升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召开教学委员会认真研究实践教学的改革目标、思路和路径,做好系统性统筹与规划,既要切实保障基本需求,又要服务创新改革。

2.本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以教学单位为申报主体,项目负责人应为院长(主任)或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公共教学中心可单独申报。

3.各教学单位原则上限申报一项,每项经费不得超过30万元。

4.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对于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和承担项目的教师团队进行配套经费支持。

5.项目负责人须在“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s://oep.jlu.edu.cn/ins中填报《吉林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书》。教学单位负责人在申报书中签字,并将签字页扫描上传系统。

6.各教学单位于2021714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蔡印,电话:85166784

 

 

教 务 处

2021630